最新消息,2017年5月以後,一律要求I-485申請表裡要同時遞交:
(1) 英文出生證明或原始戶籍謄本和 (2)英文戶籍謄本,
以前是擇一,但現在是同時必須要有兩種文件,否則會被要求補件。
1. 英文出生證明或原始戶籍謄本:
何謂原始的戶籍謄本?
就是當你出生,爸媽幫妳報戶口的第一份戶籍謄本,
有可能是手抄,也有可能是電腦印,
每個人出生的年代不同,所以小妹我這裡也沒有標準格式。
相較下來,以下的出生證明就比較容易取得。
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。
規費依所在地單位而定。
台灣出生證明只有中文版,所以必須翻譯成英文版,
翻譯後經由地方法院/民間公證人公證。
*申請綠卡時,除了申請書不可使用影本,其他相關文件可先提供影本,
等到面試時再出示正本。
*公證時,原則上是不可委託代辦,這點要注意,來美前可先辦好,
也可花錢請翻譯社翻譯兼公證。
2. 英文戶籍謄本:
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(我是提供個人,但也有同學是被要求出示全戶)。
規費依所在地單位而定。
2017年5月後送件的,都有被要求遞送以上二樣。
JO 您好 想請教英文的戶籍謄本(戶政申請的)跟英文的良民證(警察局申請的)需要在公證嗎?
回覆刪除